各學院:
為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,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,再次重申教育部 “四不準”的就業工作要求,即: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;不準將畢業證書、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;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;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、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。請校內相關單位、各學院嚴格遵守 “四不準”要求,請廣大師生進行監督,如發現違規情況,請立即向就業創業中心反映。
監督電話:021-31616019
舉報郵箱:zhongqiaojyb@163.com
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就業創業中心
2020年7月3日